针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的各个重点部位,市政府逐个提出监管措施:一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经贸、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全力抓好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上车。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的安全检查。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和路面状况,科学合理地采取限速、限量和封闭道路措施。二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生产、销售旺季,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组织安监、公安、质监、供销社等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产、供、销、运”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三是加强化工等行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安全管理。安监、石化、经贸、质监、建筑、电力、市政、旅游、国有资产管理等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危险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两严”、“七盯”、“四派驻”制度。四是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煤炭部门要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通风送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五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六是继续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认真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认识,立足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质量监督体系和长效机制,严格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春节”期间不出现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王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