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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优一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EP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优一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EPS项目;

  项目位置: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华宇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手续);

  项目概况:山东优一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建设年产10万吨EPS项目,截至目前,厂区生产车间已建成,设备已完成安装,控制室、储运罐区、装卸区、污水预处理均已建成,危废库、废气处理装置等尚未建设。项目为未批先建,东明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停止建设,并已对其环保处罚。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dmzf.gov.c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

  查阅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建设单位:山东优一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华宇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王红魁 

  电话:18265815189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厂址评价范围(项目厂区及边界外延 2.5km)内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去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

  山东优一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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