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菏泽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水务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菏泽市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1条黑臭水体,到2019年底前全部实现不黑不臭;组织专班技术人员及专家团队,对三个区11条黑臭水体及覆盖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进行实地调研;全面开展城区所有雨污水管网、入河口问题排查以及城区主要污水干管的流量监测、管网的高程调查、源头小区雨污分流调查等;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排水许可管理机制、“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行维护机制、考核问责机制等14项体制机制,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