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22时07分,一辆小型轿车在东明县文化路向南行驶至东明县一中学校附近时,被正在此处执勤的东明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拦截。民警走近车旁闻到车内有股酒味,于是对王某进行酒精检测。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2.4mg/100ml,属醉酒驾驶车辆,当交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王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东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