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县纪委监委把监督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准确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巡察等工作中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及时反思、警醒。1-6月份,全县共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11人次、批评教育31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
“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不光要找准‘点子’、还要戳到‘痛处’。”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严格把握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对象、措施,明确问题线索的主要处置类别,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曹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情况的跟踪力度,列明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杜绝“一谈了之”“不谈而散”等问题。同时,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关键少数”,又要管“绝大多数”,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