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到农村出差时发现,有的村沿街农房的墙体被刷白之后,经过一年多的风吹雨淋,很多墙面上的涂料已经脱落了,一眼望去,徒增几分破落感。不光如此,全村被刷过的沿街墙体几乎都掉了色,俨然一张张“花猫脸”。涂料上墙才一年,几场大雨就将本应成为亮点的白墙面变成了白一块灰一块的污点。群众反映这是当地政府统一喷涂的,谁家也不能例外,当时还美其名曰“美化村容村貌”。
美丽乡村建设当然需要优美环境的支撑,但这绝不是全部内容。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美丽乡村建设这样描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更有甚者,把美丽乡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刷白墙”,是没有理解美丽乡村建设更深刻的内涵。
一方面,美丽乡村不仅应有“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更应该有袅袅炊烟、美丽乡愁。正如中央高层强调的那样,“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而是要符合农村实际,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
另一方面,美丽乡村应该是群众生产生活有保障的生活乐园,道德之美的心灵家园,生态之美的休憩田园,能让群众由衷感到依恋、愿意留下来,而不应成为设计师想当然的涂涂抹抹,或者干部“拍脑袋”决定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重心放在“刷白墙”上,说明在个别党员干部眼里,美丽乡村建设就是一个普通项目,只要能体现出“有行动”,能给上级“有交待”,似乎就算完成了任务,这是敷衍应付的心态。
美丽乡村建设要抓好顶层设计,不同地区应依托乡村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做好规划,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推动。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建议,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主动性,让美丽乡村建设有形式有质量更有灵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