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通铁塔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3(鄄城)字0031号、2013(鄄城)字0053号、2013(鄄城)字0055号的《小企业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和编号为2008年鄄城(抵)字009、2009年鄄城(抵)字0012号、2013年鄄城(抵)字001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3年鄄城(保)字001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庞超,请山东冠通铁塔有限公司和相关抵押人及保证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及其他相应义务。
山东良艺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相关抵押人及保证人:
山东良艺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签订的编号为0160900100-2015年(牡丹)字0036号、0160900100-2015年(牡丹)字0072号、0160900100-2015年(牡丹)字0080号的《小企业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和编号为2012年牡丹(抵)字0013号、2012年牡丹(抵)字001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工银菏牡保(2014)字0038-1号、0160900100-2015年牡丹(保)0023号、0160900100-2015年牡丹(保)字0023-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庞超,请山东良艺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相关抵押人及保证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及其他相应义务。
山东达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相关抵押人及保证人:
山东达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陶支行签订的编号为0160900023-2015年(定陶)字0022号、0160900023-2015年(定陶)字0052号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和编号为0160900023-2015年定陶(抵)字001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工银定保字2015-00022号、工银定保字2015-00522号、工银定保字2015-0052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庞海东,请山东达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相关抵押人及保证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及其他相应义务。
山东成武泰恒贸易有限公司和相关抵押人及保证人:
山东成武泰恒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3年成武(借)字0035号的《小企业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和编号为2011年成武(抵)字0005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3年成武(保)字0025号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宋宪波,请山东成武泰恒贸易有限公司和相关抵押人及保证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及其他相应义务。
山东鄄城浩泰纺织有限公司和相关抵押人及保证人:
山东鄄城浩泰纺织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3年(鄄城)字0048号的《小企业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未偿还本金和应收利息及抵押人鄄城县亚泰纺织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3年鄄城(抵)字001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3年鄄(保)字0048-1号、013年鄄(保)字0048-2号、2013年鄄(保)字0048-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鄄城县永兴仪器厂,请山东鄄城浩泰纺织有限公司和相关抵押人及保证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及其他相应义务。
特此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
2018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