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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法院率先启动“一案一账户”
执行案款管理系统
  本报讯(通讯员 崔建伟 王恩标 记者 宋庆思)10月25日上午,东明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蓝涛与东明县农业银行签订了“一案一账户”合作协议并共同启动“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上级法院关于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东明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案款管理机制完善工作,积极推动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建设,及时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把“案、款、人”对应起来,使每一笔执行案款“看得见、分得清、管得严”。该院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启动“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实现对执行案款的规范、高效、精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有效推进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同时也是司法为民、方便当事人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标志着该院在规范执行、阳光执行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份,东明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668件,收案标的额4.56亿元。结案1281件,结案标的额1.92亿元。案件收结比76.8%。其中执行实施类案件收案1170件,结案780件,收结比66.6%,执行完毕347件,实际执行率44.5%。涉党政机关案件已全部清理。司法拘留57人,将65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六件,公安机关立案三件,其中上网追逃一件。

  2017年是东明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该院贯彻最高法院及省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联合惩戒为突破,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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