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驾驶人对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其他条例、法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向交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因暴雨造成的道路积水以及交警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分流等原因造成的机动车逆向行驶、掉头、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占用公交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如果被电子警察抓拍到,可前往交警部门申请复议,经核实后可取消违法记录,免于处罚。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复议当事人需要准备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并携带公安机关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件,如果当事人无法前往,还需提交一份《委托代理授权书》。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