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要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露天烧烤的规范标准,明确要求开展烧烤餐饮经营,应当具有固定的门店、合适的经营场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并按规定办齐各类经营手续后方可经营。同时应当符合以下规范要求:禁止在室外进行烧烤加工、制作等行为。烧烤炉具必须配备油烟控制处理设备,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所有烧烤业户一律进店、入园经营,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停车位和广场、绿化带。保持场地整洁、规范有序。引导食客车辆有序停放。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音箱招揽顾客,劝导顾客文明就餐,不大声喧哗等。
目前,各区政府已成立了综合整治队伍,从7月20日开始对辖区烧烤点设立情况重新排查确认,从重治理顽疾。对手续不全、不按要求经营的烧烤点,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