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某的叔叔张满某生前没有配偶,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均已去世,没有法定的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张明某一人一直赡养,并为张满某养老送终。鉴于本继承公证较特殊,公证处工作人员通过查找法律法规依据,决定受理张明某的公证申请。公证员按照公证办证程序,通过受理、质检、向村委会核实、出证,依法给当事人出具了领取和保管银行存款公证书,申请人张明某凭借公证书顺利把其叔叔的存款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