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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5人被严肃查处
  本报讯 (记者 张啸)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高红堂公车私用问题。给予高红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鄄城县第三发制品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韩乐国公车私用问题。给予韩乐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黄起公车私用问题。给予黄起行政警告处分。

  曹县青菏办事处红庙寨管区书记江飞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给予江飞党内警告处分。

  定陶县天中街道办事处孔书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孔祥社大操大办其父三周年祭奠问题。给予孔祥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就会失信于民,必须言出纪随、一寸不让。“五一”假期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从重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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