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鸿雁说:“依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第一准则。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扎实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更需要捕捉细节、厘清真相的智慧。”他始终将司法公平公正高高举过头顶,并力求让当事人感受得到。
2015年11月,杨鸿雁作为审判长承办被告人李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非法买卖枪支案。被告人以昵称为“中城商贸”的微信账号,通过微信朋友圈认识了一位叫夜莺到货的微友,并在其指引下在朋友圈采取发图片的形式,来吸引感兴趣的微友。在此后的一段时间,被告人李某陆续通过“中城商贸”的微信账号,以每把仿真手枪90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支付、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从中获取利润。多年的司法实践,让杨鸿雁认识到要办好这一起案件,要深入调查,找准争议焦点,最终因李某初犯,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主动交代了买卖枪支的情节,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在单位,杨鸿雁像织布车间的熟练工,在庭审室和办公室匆匆地来回穿梭,经常放弃午休时间赶写司法文书;在家里,他常常早出晚归,经常与孩子说不上几句话。在杨鸿雁的办公室里,堆满了各种与法律相关的书籍和荣誉证书,每逢节假日,他还会到乡镇集贸市场进行法律宣传,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此外,杨鸿雁还受邀在牡丹区第一职业高中开庭,一千多名学生旁听了整个审理过程,提高了青年学子们的法律意识。
一路走来,杨鸿雁牢记责任,不辱使命。自1998年在牡丹区法院工作以来,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收结案数居全院前列,所审结的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有不良反映;他屡受嘉奖、荣誉满满,先后被山东省政法委员会、菏泽市中院等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三零法官”等荣誉称号。
记者 李若生 通讯员 吴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