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5月12日,郓城县国税局纳税服务科接到市局12366的反馈,辖区内某纺织企业因被稽查局停供发票而拨打了电话进行投诉。纳税服务科迅速行动,积极与纳税人联系,了解情况。原来该纺织企业在2015年开展的稽查工作中,被查处往年的涉税违法行为,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后,该企业因行情低迷,资金周转困难,无力缴纳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一直没有履行税务处理决定。随即,稽查局又依法采取了停供发票的措施。在处理期间,该企业销售了一批货物,因无法领用发票,造成无法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并索要货款,正是这一点促使纳税人拨打了12366热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纳税服务科及时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通过查看案卷,稽查局对该企业处理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依据适用正确,并无违规行为。随即,纳税服务科与稽查局积极协调,决定临时向该企业供应所需的专用发票。企业领用发票后,立即开具并索要了货款,二话不说便缴纳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步入了正常生产经营轨道。
通讯员 张文涛 张慧敏 记者 郑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