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以菏国土资发【201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项目区位于菏泽市开发区南部,西、北起金堤河,东、南至定陶县界。涉及佃户屯办事处的曹楼、草庙、长堽集、孔楼、杜桥、后姚庄、虎头李、孔庄、李孟油、刘堂、彭堂、前崔楼、双庙、温堂、吴店、张堂、朱大庙等17个社区。3.招标内容: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建设监理。4.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5.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耕地面积)25394亩,基本农田面积16287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山东土地学会颁发的山东省土地监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3.投标人在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凡近三年被列入不良企业名单的单位,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施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菏泽市中华东路财富中心5号楼二楼报名。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2)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师证;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提供的原件复核后返还,同时所有材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图纸酌收工本费,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于通知时间前往菏泽市中华东路财富中心5号楼二楼购买。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卢主任
联系电话:15866106655
代理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0530—5105008
1526699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