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04日 星期四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评估报告作废声明
  双方征收当事人:

  牡丹区2012-6号地块(凰庭苑片区)项目被征收居民张振华,丈量编号14-57,坐落于双河路南侧。该宗房地产在勘察丈量时登记在张振华名下。根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菏民-终字第424号】判决,该宗土地上的部分建筑物和附属物为封凯所建。

  依据判决书,该报告存在争议。本公司出具的《房屋征收估价报告菏正评报第14-57号》被征收人张振华为产权人,不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特声明该评估报告书作废。请征收双方当事人在接到声明三日内,提供有效证件,如果不按照期限提供有效证件,依据判决书出具新的《房屋征收估价报告》。

  特此函告

  菏泽正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时政新闻
   第03版:时事新闻
   第04版:民生·广告
让和平与正义之光照耀世界
以具体举措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安倍新内阁一路向右
长春对外开放12处涉日建筑遗迹
拍卖公告
评估报告作废声明
交房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