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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菏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2011年以来,各行业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其间,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成绩显著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评选推荐结果,市政府决定分别授予国网山东曹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马献彬等100名同志“菏泽市劳动模范”或“菏泽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并每人发放奖金3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各行业工作者要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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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菏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共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