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凌晨3时许,巨野县公安局大义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大义机场路与德商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辆摩托三轮车形迹可疑,遂对车主高某进行依法盘查,发现车篷内有一只绵羊和两只山羊。经民警盘问,车主高某对羊只来路情况无法说明,民警遂将其带到派出所。经初审,高某交代了所拉的羊为任某所盗赃物,准备卖于付某和商某。民警又在高某住处搜查出2只绵羊和7只山羊。
当日下午2时许,根据高某供述,民警顺藤摸瓜,在董官屯镇单东村将任某抓获归案,在其住处搜出罗盘、螺丝刀、尼龙绳等作案工具。据任某交代: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他伙同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巨野县田桥镇、董官屯镇、大义镇、章缝镇、营里镇、大谢集镇等村庄流窜作案,根据被盗农户院落的实际情况,采用在墙上钉钢筋、搭梯子,拆卸木门,在土墙上凿洞等方式进入院落进行偷盗。共盗窃青山羊114只,涉案金额 80000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