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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仲裁委积极探索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办案模式
  近时期以来,菏泽仲裁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仲裁法律制度,坚持公正、高效、权威的办案原则,拓宽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依法调处了结了一批仲裁案件,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仲裁解决各类纠纷的办案模式,市场主体越来越多地自觉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仲裁机构影响力逐步扩大,仲裁机构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更加凸显。

  1、将调解贯穿办案的各环节。充分认识仲裁调解的重要性,仲裁员树立仲裁调解理念,采用多种调解形式,不放弃达成调解的任何可能。针对小标的额仲裁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灵活收费,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降低收费标准,多引导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力促调解成功。

  2、注重调解技巧的灵活运用。仲裁调解技巧是有效及时解决争议的方法和策略,积极借鉴法院审判调解成熟经验,全面掌握案情,划清责任,分析掌握当事人心理,引导达成和解,提高和解调解率。

  3、加大仲裁员培训力度。举办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仲裁员培训班,运用科学的培训方法,使仲裁员掌握仲裁调解技能,提高仲裁调解技巧,将调解贯穿仲裁案件始终。

  4、实行裁前告知制度。仲裁机构建立了裁决前告知制度,案件裁决前,用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了解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而让当事人权衡利弊得失,自觉达成和解,做到案结事了。

  5、营造仲裁调解氛围。在仲裁庭悬挂劝和标语或成语,使当事人时刻目睹和感受和谐文化,促使其在和谐的环境中,调整心态,心平气和地处理纠纷,化解矛盾。

  菏泽仲裁委将以推进仲裁法律制度为重点,以提高仲裁案件办理质量为突破口,加大仲裁工作力度,着力提供仲裁机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菏泽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菏泽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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