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对全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了集中检查。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单位,该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据悉,活动开展以来,该区已对15个建设工地和45家劳动密集型单位进行了严格检查,涉及劳动者1.6万人,现场接受劳动者咨询200余人次,发放用工维权宣传资料1万余份,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9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