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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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婚姻问题
  问:由于多种原因,我和丈夫结婚三年没有孩子。现在丈夫叨叨着要离婚,我会不会因为没有给他生孩子财产就得少分?

  答:有无孩子不构成影响你和丈夫之间财产分割的因素,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说女方没有生孩子,分财产的时候女方就应当少分。

  问:我亲弟弟遭遇车祸离世,他未婚只有父母。请问兄弟姐妹可有继承权吗?

  答:按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则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就不能参与法定继承了。

  问:丈夫有了外遇,我屡劝不改。我现在怀孕6个多月了,我能要求离婚吗?

  答: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问:我和丈夫都是再婚。现在丈夫去世留下一套我们婚后买的房及一些股票和存款。丈夫的子女要来分财产,我该怎么办?

  答:你们婚后购置的房产,以及你丈夫工资的收入、股票红利,你享有一半,剩下另一半可作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 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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