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人民支行货币金银科科长李庆锁。李庆锁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也就是说正在流通中的角币,任何商家都应该无条件接受,拒收角币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记者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拒收“角币”是商家单方面的意愿,已经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合理不合法,可由辖区的工商人员进行协调处理。
记者有亲身体验,因为小面额货币携带不方便,所以整理钱包时,常常把小面额的货币“冷藏”在家里的储钱罐内。市人行货币金银科科长李庆锁说,如今经济发展了,收入提高了,角币相当于以往分币的价值,所以市民的零钱,特别是硬币的持有量越来越多起来。让小面额的硬币在家中“沉睡”这种情况,世界各国都是存在的。但是,“角币”是国家正常发行的货币,各种经济活动仍然需要“角币”,小面额货币的硬币化是一个大趋势,而且小面额货币的发行量将越来越多,所以,广大消费者要尽可能使用小面额货币,让其充分周转流通起来,不要让其“冷藏”在储钱罐里。
记者了解到,如果广大市民手中持有批量的小面额货币,可以到有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兑换,作为金融机构法定的义务,任何网点会无偿办理。如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拒收,储户可以向其上级行或者当地的人民银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