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24日 星期五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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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保障银行柜面一线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节日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经菏泽市银行业联合会召开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自2012年8月25日起菏泽市城区各银行(社)营业网点(不含自助银行)实行轮休,现公告如下:

  一、双休日固定轮流休业。每逢双休日,实行固定一半营业网点周六休业一天、另一半营业网点周日休业,营业网点轮休时间安排,见所附《菏泽市银行业市区营业网点周末固定轮休表》或登陆菏泽市银行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hzyjj.com/)查询。

  二、统一营业时间。城区范围内的营业网点营业时间统一固定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8:30-17:00,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执行8:30-16:30。非城区内网点请见各网点营业时间公示。

  值班电话: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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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银行业市区营业网点周末固定轮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