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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企业被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本报讯 (记者 张红艳)记者从市文广新局获悉,7月18日,由商务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五部门组成的联合评审小组,通过初审、复审及认定,全国489家企业入选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我市曹县鲁艺木业有限公司、曹县云龙木雕工艺有限公司、菏泽珠峰木艺有限公司、曹县好多亿工艺品有限公司4家单位榜上有名,占全省入选总数的五分之一。

  今年4月,我市根据《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经过筛选,6家企业顺利入围。据了解,2011年全市文化产品和相关层的工艺美术品出口货值达4亿美元,远销欧美、中东和非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占全市出口总额的27.8%,同比增长25%。根据国家文化强国的战略方针,获认定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商务部、文化部等有关部门将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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