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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汇管理局出台十二条措施支持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学勇)近日,笔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菏泽市中心支局获悉,为更好地发挥外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用,市外汇管理局积极向省分局争取政策,不断推进外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支持全市涉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十二条工作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持菏泽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

  据介绍,十二条措施包括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取消企业贸易信贷事前审批手续、放宽境内个人资产变现账户外商投资企业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等专用外汇账户资金收付限制、推动银行开展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和境外担保项下境内贷款试点、简化部分涉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理流程、简化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审批手续、推进中资企业短期外债业务开展、推进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试点、推进银行外汇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开展提高结售汇业务办理效率、推行特殊外汇需求个案审议制度、强化县域外汇管理与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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