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安排
廉政书画邀请展征稿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0日,8月10日前评出参展作品,统一进行装裱,于国庆节前夕在市博物馆举行展览。
二、参展对象
全市书画专业作者和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主题:参展作品必须突出廉政、廉洁主题。
(二)作品内容:书法篆刻作品可以是原创,也可以书写廉政格言、警句和有关廉政、廉洁方面的论述;绘画作品可以是具有廉政内涵的主题绘画,亦可以通过象征、寓意的表现手法表达廉政思想,要有一定的思想性、教育性和艺术性。
(三)作品形式:作品幅面要求,绘画、书法四尺整幅宣纸和四尺对开宣纸。绘画作品包括中国画、漫画。漫画作品,分单幅、双幅、四格和系列漫画。书法作品包括楷体、行体、隶体、草体、篆体,篆体、草体要附释文。篆刻作品,整幅不得少于十方印模,并附释文。
四、奖项设置
本次廉政书画邀请将展评出一奖4名,奖励价值2000元物品;二等奖10名,奖励价值1000元物品;三等奖20名,奖励价值300元物品;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展出作品结集出版画册,并在菏泽日报上选登,所有展出作品均不退稿,展出作品作者获画册一本。未参展作品一律退回。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纪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每县区至少选送作品10—20件,按要求报送市纪委宣教室。市直各部门、居住在菏泽市城内的作者,报送到市直机关纪工委 (市委办公大楼五楼502室 ), 邮 编 :274000, 电 话 :5310351,联系人:段文龙。
邀请展办公室联系人:李鸿飞,电话:5310440
在报送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年龄、职务、哪一级会员、联系电话。
中共菏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菏泽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菏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