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介绍,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并且草案拟将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使用范围和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其中,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并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
受益于减除费用标准的上调以及低档税率使用范围的扩大,工薪阶层的纳税额或将大幅缩减,其中去除“三险一金”之后月工资在7500元以下者,最低减税幅度都将高达48%。
为了给人们带来更直观的感受,记者分别以去除 “三险一金”之后月工资为3100元、4000元、7000元和7500元为例,对比了现行个税规定与草案提出的规定的缴税差别。
按照现行个税规定,上诉四类分别需要缴纳85元、175元、625元和725元个人所得税,而按草案提出的规定,这四类分别只需要缴纳5元、50元、325元和375元个人所得税,减税幅度分别达到94.12%、71.43%、48%、48.28%。其中,去除“三险一金”之后月工资为7000元者,减税幅度最低,但也高达48%。
由此可见,减除费用标准的上调以及低档税率使用范围的扩大,对于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缩小贫富差距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