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导,把温暖送到老年人心坎上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关注老年人生活,要求各级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优待老年人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和指示做好优待老年人工作,协调解决老年人生活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有关会议多次专门听取优待老年人工作汇报,出台了一系列惠老助老政策,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减免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和牡丹园等景点门票是优待城区老年人工作的难点。因为承包利益和老年人乘车风险问题,有些公交线路和承包业主一度出现拒载老年人现象。市委领导亲自过问,市政府责成市老龄办带领新闻媒体和老年人代表进行暗访,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公交公司因落实老年人乘车优待每年减少收入200多万元。牡丹园门票一直实行承包经营,经营者对减免老年人入园门票存有很大抵触情绪。市人大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公开承诺减免老年人入园门票,并统一在售票口悬挂优待标志,为此牡丹园每年减少经济收入100多万元。
减免老年人经济和劳务负担,是优待农村老年人工作的重点。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分管领导亲自带领老龄、农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多次到县区调研和督查农村老年人农民负担减免情况,及时指导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农村优待老年人规定较好得到落实。当年免除全市50多万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的新增农业税及附加1000多万元。
每当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梗阻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拍板定音、态度坚决。目前,全市全部免除农村老年人经济和劳务负担,所有城区公交车、公厕和牡丹园、纪念馆等旅游景点全部对老年人免费或半价开放,车站、医院、银行、通讯等各窗口单位设立优待老年人的专用座椅和优待老年人标志,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牡丹区、郓城、鄄城等部分医院对老年人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减免10%—30%。牡丹区免除了农民老年人丧葬费。全市老年人在优待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加大投入,让老年人更幸福更有尊严
近年来,全市用于优待老年人的各项投入约计23200万元。
——养老助老方面。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发放高龄补贴1.9亿元,共有13.96万老年人享受补贴,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每月200—300元的长寿补贴全面落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坚持低保政策向老年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从去年起,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由200元提高到22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全部免除了农村老年人经济和劳务负担。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优待农村计划生育老年人家庭。
——医疗保健方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定期开展老年人免费查体活动,2010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各类健康查体51万人次,免费为老年人进行白内障、结核等疾病治疗。全市参加新农合老年人数106.1万人,占农村老年人比例99%。医疗救助老年人2100人,医疗救助金额581.4万元。
——生活娱乐方面。市公交公司在没有财政补贴的情况下,率先在全省全面落实了65岁以上老年人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的规定。车站、医院、银行、通讯等窗口单位都根据行业特点,优先为老年人提服务和照顾。全市所有收费公园、旅游景点和大型文体场馆等一律半价或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广泛开展“戏剧敬老”、“夕阳红旅游”等活动,丰富城乡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法律服务方面。“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立县以上老年法律服务机构10个,法律援助老年人1214人,援助金额15万。司法救助老年人1198人,救助金额207.8万元。
完善服务,让老年人世界更加绚丽
我市各级在全面落实优待老年人规
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巩固和
扩大优待老年人成果。
优先发展养老服务业。市县两级都出
台了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全市发展
各类老年住养机构185家,总床位3万
张,入住老年人2.7万人。发展居家养老服
务机构7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呼叫机构1
家。成立老年志愿组织75支3100多人,长
期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
加强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开展
“十个一百”敬老助老活动,利用闲置办公
物品援助农村老年活动室,加强老年文体组织建设和骨干培训,开展送戏下乡、戏剧敬老等活动。全市共建城镇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563处,农村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4706处,建设各类老年大学10处,成立县以上老年文体组织170个,举办县以上各类文体活动1246次,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
开展多种形式的老有所为活动、建立老有所为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开展“敬老月”活动和评选表彰菏泽市十大孝星、十佳老人。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待老年人政策和先进典型,播放关爱老年人公益广告,编辑出版《孝星之歌》等系列敬老图书,引导所有单位和个人,全面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通讯员 张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