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项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本人负担。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上述标准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
二、家庭困难学生就读技工院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年龄15-25周岁,家庭人均年收入6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全免费。(免报名费、免体检费、免学费、免住宿费、免首次职业技能鉴定费,享受1500元/年国家助学金)。2、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3、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三、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1、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到同级人社局备案,然后到接收单位报到。2、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我市的省内院校毕业生 (含灵活就业的),登陆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 息 网 ”(www.sdbys.cn)“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直接到生源县(区)人社局办理落户等手续,市人社局不再办理转签手续。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回我市报到的,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激活网上账号等手续,然后,到生源县(区)办理落户手续。
四、我省及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是多少?
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27898元,月平均工资约为2325元;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19255元,月平均工资约为16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