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征收。坚持依法治税,积极处理好组织收入与促进发展、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的关系,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切实提高依法组织收入水平,做到组织收入不拖、不欠、不漏、不引、不虚,确保组织收入的质量,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良性互动。
重点保收。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对年纳地方税额5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重点税源管理,按照事前有预测、事中有监控、事后有分析的目标,着力打造重点税源管理平台,对重点税源企业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于一体的分析、评估、监控互动管理机制,形成对重点税源管理的全方位覆盖和全面管理。
征管促收。认真落实全市地税系统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充分利用税源普查的成果,全面、深入地掌握税源情况,切实做到户源清、税源清、纳税清。
(直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