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办法规定,财产险公司支付机动车险(含交强险)、企财险、工程保险、保证保险、货运保险、船舶保险等险种的赔款,必须采取银行汇兑、网上银行付款、银行转账支票付款等方式支付,不得用现金(含现金支票)支付。
新办法同时还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对于交强险人员伤亡案件,需要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依据有关规定,可以将抢救费用支付给医院,但必须附相关证明;对于涉及法律纠纷的案件,可以按照法院判决要求支付赔款,但必须附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