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06年3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该局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之机,为该局领导建成11套带有顶层阁楼的“联体别墅”,每套建筑面积243平方米。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在集资建房中,违反国家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违规出让土地;集资建房面积严重超标准、集资建房对象超范围,特别是11名局领导(包括退休干部)均不符合集资建房条件;违反建设工程规划施工,为局领导住房都增建了一个面积103至115平方米不等的院子,等等。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和信阳市纪委监察局对此作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信阳市政府原副市长马林青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局党组书记熊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熊传明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免去局长、党组书记职务;给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胡敏,副局长董元成、曹晓林行政警告处分;对违规所建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纠正处理。
2005年6月,经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批准,景德镇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该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开工建设30套“联体别墅”。2005年8月,景德镇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借机违规参与集资建房,擅自决定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集资建房价格将8套建筑面积为255.3平方米的“联体别墅”配售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将5套建筑面积为224.6平方米的“联体别墅”配售给市军休所工作人员。
景德镇市委和市纪委监察局对此作出严肃处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民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高坤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有关程序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职务;给予不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违规参与购房的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小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市军休所所长吴勇行政记过处分,免去所长职务;责令市民政局将干部职工违规所购住房全部退出。
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就此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