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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现污水处理厂县域全覆盖
  新华社济南12月26日电 (记者 邓卫华)随着山东省商河县污水处理厂进入调试状态,山东省建成运行和正在调试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172座,山东省也因此成为全国少数几个实现全省每县至少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目标的省份。

  山东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在26日召开的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实现“一县一厂”目标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截至12月下旬,山东省累计完成投资135亿元,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72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772万立方米/日。至此,山东省108个市、县都已建有污水处理厂,预计全年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到72%。

  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已经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在争取国债资金方面,自1998年以来,山东省先后有111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列入国家国债或预算内投资计划,共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17.23亿元、地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10.38亿元,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

  此外,山东省有25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利用世界银行等国外资金2.5亿美元;有83座污水处理厂已经或正在采用BOT、TOT、合资合作方式进行建设和运营,占到总数的46%。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山东省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最低标准为0.8元/立方米,这也是保证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最低标准。目前,山东省所有设区城市和县(市)都已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了0.8元/吨的最低限价水平,17个设区城市中有15个已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了平均1元/吨的保本微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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