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底开始,山东在全省推进旨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系列改革,对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进行评价是此次教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全面评价中小学课程实施状况,促使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今后,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将每年按计划进行,评价结果每年按“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向社会公布。对“不合格学校”责成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将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分建议。
据介绍,对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的评价内容包括课程理念、课程开设、课程资源、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几个方面,是否能够开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生课业情况是否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等内容是评价的重中之重。例如,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每天保证9小时睡眠时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等内容都将被重点检查。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无任何形式的县区级以上(包括县区级)统一考试;学校组织的考试取消百分制,使用等级制评价;学校、班级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学校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的唯一标准等,以上指标有2项不达标,学校不能评为“合格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