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区本部门的实际,抓紧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年底前,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公正评查、反馈整改、查处查究”的原则,采取重点抽查和全面评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政法部门办结的案件进行重点抽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长期申诉、上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通过评查,发现和解决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发挥好案件评查在队伍建设和政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好八点:把握正确的指导思想,突出工作重点,抓住重点环节,规范评查程序,严格执行评查意见,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勇于探索。要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预防、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搞好“四个结合”:把案件评查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案件评查活动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案件评查活动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结合起来;把案件评查活动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