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职能部门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提高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生产和经营环境,近年来,定陶县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创造性地提出了企业评议职能部门和行业活动。
评议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把职能部门的具体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把对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优劣的评判权交给企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制约作用,促进各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此,该县还专门印发了《规模企业评议职能部门和行业工作实施意见》,并下发到各单位、各企业。
评议每年进行四次,采取每季度召开一次规模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的形式,由参评企业负责人用2B铅笔当场涂抹电子问卷卡、工作人员当场回收问卷卡、当场微机阅卷、当场公布评议结果的方式进行,确保评议活动在阳光下操作,评议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并在县电视台公布。通过评议,对年度综合排序前十名的部门和行业,由县委、县政府授予“服务经济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在年度四次评议中,一次位居最后一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两次位居最后一名的,对单位黄牌警告;三次位居最后一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一年;四次连续位居最后一名且不满意率有两次超过40%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属垂直部门管理的干部,县委、县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离。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促使全县的职能部门和行业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全力投入到服务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建设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