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牡丹区南城办事处中岳社区居民、82岁的老汉李某某与80岁老伴王某某,因琐事与50岁的养女李某某(系原告王某某姐姐的女儿)发生矛盾,他们一纸诉状将养女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牡丹区法院东城法庭受理后非常重视,庭长范高进立即安排副庭长刘燕平和审判员魏东风承办此案,并连续2天带领他们登门去做两位老人和其养女的思想工作,从亲戚关系到几十年的亲情,从法律法规到老年人权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3月6日下午3时许,范高进一行3人再次到原告夫妇家中,两位老人无比激动地说:“我们和好了,闺女已经来给我们道歉了,还在饭店请我们吃了饭,答应保证好好照顾我们晚年的生活。谢谢法官,谢谢法官,我们不告了,我们撤诉……”看到达到了预期目的,范高进当场为两位老人办理了撤诉手续,并高兴地将 《便民联系卡》交给老人,请他们以后有什么困难及时与法庭联系。
送走法官,两位老人感慨地说:“法官三番五次地上门做工作,都是为了咱这个家庭啊!要不是他们,这个家可能要散伙啦……”
(记者 董显增 通讯员 陈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