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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打折拒开发票消费者不满要求维权
地税部门: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
  本报讯 近日,家住牡丹区牡丹办事处国花社区的王先生向记者倾诉了一件窝心事:节日期间,同事、朋友聚餐机会增多,可餐后索要发票时,却遇到了难题。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采访中不少市民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市民对此多有怨言。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曹州路一家饭店请朋友吃饭,结账时店主却说没有发票,承诺给王先生打折扣。在王先生的一再坚持下,饭店服务人员只好在外面给王先生找来几张发票。王先生说,当天,在同一家饭店就餐当中,有的索要发票未果而不了了之,有的消费者享受了打折不要发票的待遇。市民李女士向记者透露,有的餐馆会拿一些其他发票充数,有一次给她的发票刮奖区都被刮开了。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常在住处附近的饭店用餐,饭店一般都会问清她是否要发票,不要发票才送活动礼品,或对餐费进行打折。

  记者了解到,不少中小型饭店以种种礼品诱导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有的则是在菜价上进行优惠,没有发票多是借口。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市地税部门,地税部门认为,经营者的目的是赢利,以各种借口拒开发票给消费者,都是惯用的 “营销策略”,目的就在于避税。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消费者应据理力争。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地税部门的举报电话,由地税部门查证属实后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举报时,应注意收集商家开出的具有盖章或签名的有关收据。若收到不合法或不齐全的凭证,应坚决予以拒绝,维权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 (晁会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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