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处罚规定》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增加了对行业协会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具体细化了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规定通过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属于哄抬价格,“其他手段”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以便形成合力,严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