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青岛市城市电价仍维持现有标准。农村“四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销售到户、抄表到户)的居民用电价格为0.5469元/千瓦时、动力用电为0.7525元/千瓦时、非居民照明为0.8046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为0.5970元/千瓦时。按照国家财税制度有关规定,农网维护费仍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