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三套房产的贷款人都是同一个人孙某。孙某在2001年由某房地产公司担保向中国银行贷款727万元用于按揭购买这三套房产,贷款期限20年,分80期偿还。然而在其偿还14期后就不再偿还,并且银行方面一直联系不到孙某。根据银行与孙某及房地产公司签订的 《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银行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申请。
当海淀区法院工作人员查封这三套房产时,被执行人孙某一直没有出现,而一个自称是向孙某租了这三套房子的人出现在执行现场。他声称自己也找不到孙某,并且已经向孙某支付了这三套房子20年的租金。他说:“这次我可赔大了。”
执行法官及法警在清点三套房产及室内物品后,给三套房产贴上封条,这三套房产在拍卖后才能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