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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饮用水生产标准”是饮鸩止渴
□陈王伟

  农夫山泉最近有点烦,今年3月其被曝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 “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近日,又有消息称农夫山泉生产产品标准倒退。日前,有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4月12日《京华时报》)

  “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做大自然的搬运工。”这是农夫山泉的广告词。想想农夫山泉近年来畅销全国各地,笔者实在不知道农夫山泉从大自然搬了什么样的水给消费者。

  据报道,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浙江 “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然而这个标准却低于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且不说生活饮用水就是指平常所说的自来水,让人不解的是,一个省级的标准为何会低于国标?这样的省级标准是如何出炉的,又是如何得以通过?

  而原产地为广东省河源万绿湖的农夫山泉外包装上,执行的是比广东省标准低得多的浙江标准。浙江的标准能在岭南大地通行无阻,这样的标准如何能在广东省备案?这一违规行为为何通行无阻?相关的监管部门为什么一直以来充当“睁眼瞎”?

  最可笑的是,浙江“DB33/383-2005”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参与,而当初只让农夫山泉一家企业参与,这种做法合理吗?

  相关资料显示,全国70%的江河水系受到污染,40%基本丧失了使用功能,流经城市的河流95%以上严重污染。面对着越来越严峻的水污染形势,作为一家生产水的企业,不是与时俱进,不是提高标准,而是降低要求。这样的做法只会遭到消费者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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