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两天北京开始严罚“中国式过马路”,媒体对这一现象的讨论又在增多。为此,《人民日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这位所长对记者义正辞严地说:“闯红灯就是违法,不应有任何借口”(4月11日《人民日报》)。
看到这样的报道真的让人哭笑不得,本来是连幼儿园小朋友都该懂的道理,却在社会范围内热议,真的有点滑稽。但是没有办法,这就是当前中国的现状。虽然这个事情从逻辑上讲不通,但是我们可以求助黑格尔那句万能的名言,“存在就是合理的”,中国的事情永远都有中国自身的逻辑,任何一种社会病的表象背后都深藏着社会心理病。
很多人违反了交通法,不但不以为耻,还振振有词地向交警和协管员叫板,出现这种现象原因很多,有一种原因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可能是弱势心理在作怪。
弱势群体认为自己理所当然地有交通违法的 “特权”,所以交警执法时会遇到他们的激烈反抗,。正因为这种执法难,很多交警不愿意去碰,结果导致行人交通违法成为惯性,说“中国式过马路”是执法惯出来的毛病也不为过。
但是,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社会的公平,要靠国家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来实现,而不是倚弱卖弱地撒娇,不是突破法律的迁就,更不是利益上的亏欠通过违法来找齐。这样只会使这个社会变得更加丛林化,而不是更加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