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平安送到百姓家门口
2月15日夜,市中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将盗窃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通过指纹比对,发现其与去年6月份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一手机门市被盗现场指纹和在牡丹区一手机门市被盗现场指纹认定同一。在证据面前,朱某交代了在菏泽、新疆、广东作案15起,涉案总价值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通过监控、指纹比对、信息查询破获案件是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推动“六项现代警务机制”改革所取得的显著成果之一。
实施“天网工程”。居民小区、内部单位,派出所和分局三级视频监控网络,目前已完成探头安装5000多个。今年以来,通过监控系统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查破案件69起。城区派出所利用信息研判组织专项打击行动12次,相继打掉城区飞车抢夺、盗割城区通讯电缆、攀爬楼房入室盗窃、特大盗窃电动车犯罪团伙等4个重特大犯罪团伙。其中,城区飞车抢夺案一举破案47起,特大盗窃电动车案抓获22人、破案200余起。。
实施“地网工程”。建立300人的城区专职巡防队伍,实现全天候24小时“网格化”巡逻。抓“点”上防范,建立了7处边界堵截卡点,在城郊建立6处查控卡点;抓“线”上防范,配备20辆巡逻警车、12辆警用摩托、14辆便衣摩托屯警街面,动态待警;抓“面”上防范,聘请环卫职工、出租车司机等到1472名信息员,形成广泛的报警网络。
建立单位内保专职护卫队,设立沿街商场、工商业户保安员,组建“邻店联防”组织;每个乡镇办事处都建立了15人以上的治安联防队,村里组建了打更巡逻队,吸收村、居的老党员、老干部作为治安志愿者、义务治安员,开展治安值勤、法律宣传工作;在每10户左右的村民择选一名平安和谐岗长,负责组织本辖区打更巡逻、化解邻里纠纷和信息上报等。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80%以上的村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用人防、物防织就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地网”。
按照“警力沉到社区、沉到村队”的要求,全区统一按照“十五个一”的标准,共建设社区和农村警务室93个,警务联络站563个。城区所社区民警占到派出所警力的87.7%,农村所包村民警占农村所警力的76.2%。城区派出所巡防队伍实行了“网格化”布警巡逻,便衣巡逻队伍,专司打击街头现行犯罪。同时,按照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在全区每个行政村建立了一名治安协管员,社会巡防力量建设进一步增强
推行以巡逻、走访为主的派出所民警工作方式。民警巡逻、走访,宣传发动群众,搞好实地检查,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2007年,城区所接处警29250起,其中现场有效处置24453起,占83.6%。
人防、物防、技防织成“天网”、铺成“地网”,为犯罪分子部下了天罗地网,为全区百姓拉起了牢固的安全网。
把保护伞撑到百姓家门口
一个和谐的城市,离不开农民工,他们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牡丹区付出了辛勤劳动,应该给农民工更多的温暖。但是,近年来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牡丹区,检察机关应该怎么办?牡丹区检察院摒弃传统的工作理念,于今年1月14日,成立了全国首个“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由民事行政检察科牵头,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积极配合,具体负责办理涉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报酬的支付、劳资纠纷的处理等诉讼案件的监督,以及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等。通过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向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发放维权告知卡、向农民工发放《维权手册》、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等形式,切实解决农民工诉求、救济渠道不畅的问题,为有效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
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告诉记者:“‘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是检察院切实为百姓办实事的平台,是撑到百姓家门口的保护伞。成立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接到咨询电话200余次,接待来访农民工代表135人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550余条,督促相关单位为160多名农民工支付工资款近100万元。”
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家属也属弱势群体,牡丹区检察院在全省建立了首家“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救助中心”。 将申请条件、救助标准、救助方式、办理程序向社会公开,使困难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被害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协调社区等基层组织,帮助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实行自救,使他们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促进犯罪嫌疑人教育改造。
牡丹区检察院还兼顾社会上的其他特殊群体,针对侦查机关、案件当事人对作出的批捕、不批捕、不予受理立案监督案件或改变案件定性等决定不服的情况,推行了审查逮捕案件答疑说理制度。该制度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和谐融入了执法办案过程。
为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繁简分办”机制。将到院案件确定为“繁杂”、“简化”、“简易”三类,要求办案人员因案而异,区分类别,专案专办,实现“简单案件简单办理,办好办快;繁杂案件细致办理,办好办精”。该做法在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被省院转发,被《检察日报》、《人民日报内参》予以报道。
把法律送到百姓家门口
3月18日上午,牡丹区大黄集镇田庄村热闹非凡,万人攒动。牡丹区司法局举行的“百名法律服务人员进百村联万家活动”正式启动,从此拉开了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序幕。
牡丹区司法局把工作重心下移,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人员向农村、农业、农民群众转移,为乡镇企业、农民个体经营户和特困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区司法局从全系统选派10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服务人员,联系全区100个矛盾纠纷多、上访多、法律观念比较淡薄的行政村。每名法律服务人员针对不同对象发放100份法律服务连心卡,在全区开展一对一的送法律服务活动,真正把法律送到了百姓的家门口。
同时,实施“个、十、百”法律服务工程。即每名法律服务人员至少办一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至少上十次法制教育课,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100件(次)。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积极农民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仅2月份就提供法律援助12件,法律咨询820多人次,代写诉状1000余份。
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法律顾问团由区司法局牵头,挑选1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组成。顾问团为区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论证,受政府委托参与政府投资、采购合同的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等。
针对目前存在的涉及弱势群体的权益纷争不断增多,以及上诉无门、“打官司难、打官司贵”、“赢了官司、落了伤家”等问题。牡丹区司法局以“148”为依托,成立涉法涉诉告知中心。中心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法律服务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根据当事人反映的事件,进行分类,属民事事件的进行调解,属刑事指明诉讼程序,以减少社会纷争,促进社会和谐。
建立“三五一三”调解格局。即建立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调解网络;吸收老党员、老村干部、退离休人员、家族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到村(社区)调解队伍;每个村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三个目标:矛盾隐患早排除,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目前,全区21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配专兼职人员86人;建立调委会729个,其中乡镇人民调委会21个、社区调委会44个、村居调委会616个、区域行业及其他调委会48个,有各级调解人员达2217人。
近年来,区司法系统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万多件,今年以来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41件,其中调解中心调处196起,村居调委会调处1045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牡丹区政法机关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执法,为民执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科学发展观,用法律“盾牌”演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铿锵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