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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5人9个集体获全国妇联表彰
时间:2021-03-11 09:26 来源:网络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全国妇联日前下发《关于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巾帼力量,全国妇联决定授予1985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993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499个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其中我市5人、9个集体榜上有名。

据悉,市妇联发展部、菏泽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国家税务总局成武县税务局文亭税务分局、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东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菏泽市定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女子执法中队共8个集体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单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瑞芳,巨野县龙堌镇党委书记李淑梅,菏泽双阳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韩继英,曹县韩集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联络室主任张丽,山东定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牛月英等5人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获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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