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报网首页 |主页 > 菏泽日报 >
上一篇:稳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下一篇:强化市场监管 服务农业生产
《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拟于年内出台
时间:2021-02-27 09:25 来源:网络

本报讯(记者 张慧)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为了规范我市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拟于年内出台。2月23日,市司法局下发了《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

据悉,该立法项目已于2018年7月26日启动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并向社会、相关市直部门征求了意见,在借鉴上海、郑州、济南、青岛、日照等地市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初稿。2018年10月初,市公安局将《条例(草案)》初稿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19年1月、5月、6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初稿进行了三次修改,目前《条例》已相对比较成熟,按照立法程序拟于今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记者了解到,《条例》初稿共分七章: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第二章免疫与登记,规定我市对犬只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并明确登记时须提交的材料;第三章养犬行为规范,详细规定了养犬人须遵守的义务和犬只禁入区域;第四章经营与诊疗,规定从事犬只经营、诊疗须具备的相关动物防疫条件和经营条件,并须办理相关许可登记证明,接受市场监管、畜牧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五章收容、救助与留检,规定各县区设立犬只收容场所,并对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作了专门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详细规定了不文明养犬、拒绝犬只免疫检疫、违法从事犬类经营等行为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规定条例适用范围和向社会公布烈性犬只目录。

菏泽日报商业版|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